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12:46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汉发改价费〔2024〕3号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3﹞728 号)精神,现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范围和内容
主要指对列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各类建设工程提供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提供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工程项目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
50%,最高收费标准见下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下浮。
1.施工、装饰装修、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等交易服务费标准
序号 |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中标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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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收费标准(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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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0 以下(含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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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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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项目、技改等设备和货物采购的交易服务费标准按照本标准执行。
2.扶贫惠农、灾后重建等项目免除由招标单位承担的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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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0-2000(含 2000) |
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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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0-4000(含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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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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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000-8000(含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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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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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000-20000(含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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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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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0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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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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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管理等交易服务费标准
序号 |
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资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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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收费标准(元) |
1 |
2000 以下(含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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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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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0-3000(含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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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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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00-5000(含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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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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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000-8000(含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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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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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000-10000(含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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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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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00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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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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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类项目进场或网上交
易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四、未列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自愿进场或网上交
易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收
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税票,照章纳税。
六、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得扩大收
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起施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2047 号)同时废止。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