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汉滨市监罚送告〔2024〕02-3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0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12:33 |
安康市汉滨区炼文烟店:
本局于2024年1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汉滨市监听告(2024)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黄振斌 朱忠平 联系电话:0915-3330277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06号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