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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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4-01-29 19:48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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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9批次食品合格和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2024年元旦春节前夕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9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调味品6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豇豆,1批次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