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HBJ/2024-0004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环境保护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6 09:33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2023年省秦岭办明察暗访反馈汉滨区建明镇八树梁村大田坡李家滩石灰石矿厂区外高速路桥下裸露堆放砂石料。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安康市兴锋建材有限公司在汉滨区建明镇八树梁村大田坡李家滩石灰石矿厂区外高速路桥下堆放有2000余立方砂石料,周围未设置围挡,只做少部分防尘覆盖,大量砂石料裸露堆放。
收到反馈问题后,我局执法人员迅速对安康市兴锋建材有限公司在汉滨区建明镇八树梁村大田坡李家滩石灰石矿厂区外高速路桥下裸露堆放砂石料进行执法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要求安康市兴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开展整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截止2023年12月7日安康市兴锋建材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