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沈坝镇罗仙村202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索引号 | /2024-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1-15 17:3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受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派出审计组,对沈坝镇罗仙村2022年度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60,390.00元,支出106,124.25元,结余55,913.76元。
(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支出及资金投放、分红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罗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收到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196,000.00元。2022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入221,627.42元,支出188,448.00元,结余223,561.94元。
(三)村集体资产情况:
公共基础设施(水、路等)3,171,000.00元、公共服务设施(村活动室、卫生室等)927,200.00元、通用设备(办公家具、设备、生活设施等)91,798.00元。合计4,189,998.00元。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罗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未提取公积金、公益金。
(二)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四)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存在白条入账情况。
(五)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原始凭证不完整。
(六)超比例支出光伏发电收益。
(七)村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汉滨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村集体资金管理机制。建议罗仙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严格按照《汉滨区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资金的使用;村三委应加大对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运营和投资情况的监督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村集体资产用途合法合规。
(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建议罗仙村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政策和管理规定,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程序和支出审批权限。
(三)认真做好常态化的村级财务村务公开。建议罗仙村严格按照中、省、市、区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并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全面及时地做好村务、财务公开工作,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村务公开档案资料。
汉滨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