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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文件名称 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索引号 QHBJ/2023-006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29 16:27

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

县(区)

生态环境乱象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1

汉滨区

2023年11月6日我局收到区秦岭办转来“省纪委、省秦岭办暗访和市级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的函”,汉秦岭办函【2023】25号,其中位于大河镇的金康砂石堆放场厂区内堆放的石料扬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处理。

现场检查,该企业碎石生产线未运行,有挖机、车辆正在运输砂子、企业未建设密闭物料大棚、雨污未分离、碎石生产线的两条传输带未采取密闭措施、危废暂存间标识牌不规范、未建设运输车辆冲洗台等。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密闭物料大棚,露天暂时堆放的砂石料立即用严密的防尘网覆盖;2、厂区大门口设置沙堆渗水收集沉淀池,渗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3、立即对山洪水渠进行密闭,确保洗砂废水全部回用;4、对碎石生产线的两条传输带采取密闭措施,防治扬尘污染;5、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使用危废暂存间;6、建设运输车辆冲洗台。2023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跟踪检查,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2

汉滨区

2023年12月4日收到区生态环境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专项问题交办单”(第59号):新城办大树岭村11组汉滨区何福云油坊,燃烧木柴加工,烟气未经处理直排造成大气污染。

 1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油坊正常运行中,经营者在自家院内建设了大约80平方米的加工厂房,主要经营菜籽油加工、代加工及销售菜籽油。使用废旧木板、木柴做燃料,外排废气呈黑色。现场要求:1、禁止使用废木板等做为燃料,更换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燃煤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改造、运行、维护,外排废气必须达标排放;3、做好场区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工作。目前,该油坊暂时停止加工经营,对院内堆放的废木柴、废木板进行了清理,拟更换燃煤作为燃料。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局将会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