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汉滨区委区政府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统揽,高位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三年来,汉滨区治安刑事警情同比不断下降,扫黑除恶满意率持续攀升,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充分发挥《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的法治“利器”作用,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与2020年相比,2023年全区治安、刑事警情分别下降34.7%、28.7%,社会治安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恪守法治原则,坚决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区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九类案件16件30人,区法院依法审结九类案件37件65人,判处财产刑103.6537万元。
把治理“村霸”问题作为“惩腐打伞”的重要内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7件,立案4件4人,持续释放有“网”必破、有“伞”必除的强烈信号。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防范整治农村地区黑恶犯罪机制建设取得成效,持续推动农村地区固本强基。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乱点乱象”,分批次接续开展自然资源、信息网络、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七大行业领域黑灰产业链摸排整治,有效治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突出问题。据统计,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累计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共700余次,摸排乱象26类415件,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1条,有效整治“三书一函”15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