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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

索引号: QHBJ/2023-0060 公开责任部门: 区环境保护局
公开日期: 2023-12-21 15:2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时间:  20231221

序号

县(区)

       生态环境乱象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1

 

汉滨区

2023年6月2日收到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移交函,(安高新环函【2023】24号),投诉人实名举报安康市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5月30 日凌晨在高新区徐岭村排放污染物等有关问题。

 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企业每日产生的无法回用的部分废水(约2吨)全部转运到汉滨区关庙镇北环线和富安路红绿灯十字路口市政水管网下水井排放,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2023年8月11日后督察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中,设置了雨污分流、冲洗废水集中收集贮存、利用不外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暂存400m³储水池中。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2

 

 

汉滨区

 2023年9与5日,收到网信平台转来群众举报,反映金州商城自今年9月份以来中央空调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低频噪声在夜间影响周边群众正常休息。

 2023年9月7日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商城在商城北墙外2层安装了5组中央空调外机,中央空调西、北方向安装了隔音屏,南为商城北墙,东为临街面,顶部未安装隔音屏,空调运行时噪声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现场要求:1、立即委托专业空调维修单位对空调外机进行检修,防治设备故障噪声扰民;2、立即对空调外机进一步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外排噪声达到区域噪声标准。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跟踪检查,该商城已经完全落实整改,回访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3

 

 

 

 

 

汉滨区

 

 

 2023年10月15日收到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的《专项问题整改交办单》(安气专办函)【2023】18号交办单,反映位于新城办大树岭村的安康市金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康市巨峰混凝土有限公司均存在砂石料未完全覆盖问题,作业时产生扬尘污染。

我局执法人员10月16日到现场调查处理,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场要求:1、生产期间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做好砂石料覆盖、密闭等防尘措施;2、加强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废水经沉淀等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定期对厂区进行清扫、冲洗,做好厂区环境工作;3、对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并放于危废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并建立台账。目前,两个公司已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局将会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