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3-0056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09: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汉滨区长春初级中学项目 |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岭村一组 |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长岭村一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7'59.616″,北纬32°41'41.153″。拟建地东邻规划新强路,南邻规划林苑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长岭社区。拟新建校舍总建筑面积21839.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739.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0.00平方米,新建运动场地13000平方米。分二期建设;一期新建校舍9986.57平方米(教学楼2栋共5681.82平方米、连廊204.75平方米、地下建筑4100平方米),运动场13000平方米,及围墙850米、大门2处、挡护925.6米、道路硬化10312.11平方米、室外管网5100米、绿化15488.01平方米、安防监控等相关配套建设;二期建设内容为新建校舍11853.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3187.20平方米,实验楼2栋、建筑面积4415.60平方米,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663.90平方米,体育馆1栋、建筑面积1881.60平方米,连廊464.40平方米,书吧200平方米,门房40.50平方米,购置相关教学设施设备等。项目总投资1833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5万元,占总投资的0.68%。项目建设属于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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