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坝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6 10:26

办公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沈坝镇沈坝中心社区一组

联系电话:0915-5018011

单位负责人:党委书记    钱  广

镇长(法人)刘  勇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坝镇位于汉滨城区西北部,是汉滨西北大门,距市区68公里,距316国道19公里,东与大河镇毗邻,南与汉阴县蒲溪镇连接,西与汉阴县涧池镇接壤,北与中原镇相连。全镇总面积111.74平方公里,辖9个行政村1个中心社区,144个村民小组,3709户11841人。辖内有石家大院、莲花池、龙潭瀑布等多个人文和生态景观,也是中国著名军旅作家崔八娃的故乡。

沈坝镇以“八娃故里、蚕桑强镇、丝路沈坝”为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产业,聚焦蚕桑特色产业,形成了从栽桑建园,蚕茧统一回收,烘茧缫丝制被,蚕蛹综合利用的蚕桑完整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猕猴桃、葡萄、菊花、香菇、天麻、生猪等小众产业15个,激发了农村新活力。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赵代伟,联系电话:18991516591)

主要职责: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 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负责驻镇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人大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赵代伟,联系电话:18991516591)

主要职责: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镇人大及其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负责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实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陈黎,联系电话:15991334832)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刘守军,联系电话:15591573533)

主要职责:负责村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

5、综治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柳静,联系电话:19909157303)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及节假日的维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并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6、司法所(驻镇)(负责人:章涛,联系电话:13709157135)

主要职责: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7、市场监管所(驻镇)(负责人:吴晓,联系电话:15249159988)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商事登记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业主责任制,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有关工作,承担辖区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组织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开展工作;承担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8、财政审计所(负责人:陈阳,联系电话:15771651512)

主要职责: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徐辉易,联系电话:13679156086)

主要职责: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吴伟伟,电话:17319543836)

10、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人:李宁,联系电话:19991500527)

主要职责:负责养老缴费征收、养老信息维护、养老到龄申领、养老年检认证及其他常规工作;就业信息维护、公岗管理、交通补贴申报、组织技能培训、社区工厂监管。

11、人武部(负责人:凌奎,联系电话:13772972187)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助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12、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办)(负责人:赵华淞,联系电话:17791965561)

主要职责:负责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总体应急预案;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负责全镇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指导专项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应急资源;负责组织综合应急演习,协助镇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提出镇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信访办公室(负责人:刘逸,联系电话:18091551818) 

主要职责:承担镇信访接待、调查、化解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信访局交办信访事项的对接、调查、化解、反馈工作,负责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及稳控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文化站(负责人:李佩,联系电话:15109153160)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沈坝镇文化活动(包含文化下乡,同读一小时等活动);负责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沈坝相关工作;负责沈坝镇全域旅游工作;负责沈坝镇文物保护点和非遗保护工作;完成区文广局安排的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王化军,电话:13891575966) 

15、民政所(负责人:孙兴宁,联系电话:18709152037)

主要职责:负责沈坝镇内困难群众、老龄、残疾等各项相关工作,负责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6、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人:余文君,联系电话:13109286601)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检查辖区内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协助镇党委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群众信访举报,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协助镇党委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抓好镇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17、巩固衔接办公室(负责人:张瑞海,联系电话:18391551500)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镇巩固衔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各村(社区)开展巩固衔接日常工作;负责全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网格员常态化排查工作,确保风险户应纳尽纳,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准确;督促各村(社区)加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落实增收举措,按要求如实采集、核准、录入收入信息,加强收入监测分析预警;负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安康市大数据平台日常信息数据维护工作;承担镇搬迁办日常工作;组织、策划镇内搬迁全面工作;负责镇搬迁安置社区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8.人居环境治理办公室(环卫所)(负责人:张世军,联系电话:13509154491)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镇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城乡环境卫生义务;收集掌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信息动态,开展环境卫生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镇改善人居环境规划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所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9.公路站(负责人:邱运鸿,联系电话:13772239596)

主要职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镇辖区内县、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积极配合交警、安监部门定期对督考各村交通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核;及时向镇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新情况,新动向;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本辖区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迅速通知村交通协管员对辖区农村公路利用管控设施实行交通管控,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20、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刘伟,联系电话:15991144678)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根据法律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的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相关的日常巡查、综合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协助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和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

21、沈坝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宁,联系电话:19991500527)

主要职责:承担镇人民政府日常便民服务工作;医保缴费征收、医保信息维护、异地就医代报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老龄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行政审批局有关上传下达具体业务;做好群众三农政策及办理业务咨询热线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