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领域

政府采购领域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3-11-16 10:2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自愿委托由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代理双方

委托采购方: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受托代理方: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政府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

江北街道办前张岭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1

449900.31

备注:项目具体采购标准(包括采购需求和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等)等另附。

三、委托代理内容

1. 编制采购(包括招标谈判询价等)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等信息;

2. 组织采购活动,包括提出采购方式,组织评审小组,组织开标评标(或谈判询价),推荐(或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等,提交采购报告;

3.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要求,协助评标委员会审查供应商资格;

4. 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政府采购情况报告

四、委托采购方权责

1. 向代理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需求等资料,并对本政府采购项目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对代理方实施的委托代理事项有监督和质疑的权利,但不干涉代理方的采购行为,并按规定履行有关保密的责任;

3. 负责落实采购资金,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并签署验收结算意见,按规定程序及合同约定申请支付(或直接支付)采购资金

五、受托代理方权责

1. 在委托代理的范围内按规定处理一切事务,对委托方提出的采购标准等有依法审查和纠正的权利,并对代理事项的合法性负责;

2. 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独立组织采购活动,接受委托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执行回避制度,遵守廉政规定和采购纪律,并承担保密责任;

3. 对外发布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的,应经委托方确认后,并及时将有关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等报省采购办备案;

4. 向委托方提交采购报告,接受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协助委托方进行履约监督和项目验收,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六、项目采购期限根据委托方工作安排完成采购工作

七、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八、其他事项

1. 委托代理各方分别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本项目的授权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代表各方收受、审查和签署有关采购文件,具体联系和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2.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

3. 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执二份,受托方执二份

4. 其他未尽事宜由委托代理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方全称(公章):                    受托方全称(公章):

委托方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方授权代表(签字):

       月    日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