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6 10:06

 办公地址: 汉滨区双龙镇双龙社区4组

  联系电话: 0915-3019047

  镇    长: 刘鑫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双龙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汉办字〔2015〕155号)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上级交办地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汪少茸,联系电话18710879150)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人:谢承明,联系电话13991532360)

  主要职责:负责镇人大日常事务,协助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为镇人大及其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负责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的实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曾行振,联系电话18729856626)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社区)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社区)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徐生方,联系电话15229653091)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政所(负责人:王远苍,联系电话13991528560)

  主要职责: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编制执行镇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发放管理镇居民补贴资金;管理镇非税收入资金;负责镇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和镇单位财务管理;监管服务村级财务;承担上级交办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7、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人:刘志鹏,联系电话13992537125)

  主要职责: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人:胡怀军,联系电话13992598216)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公共事业服务站(负责人:王家良,联系电话18391555205)

  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潘泽荣,联系电话13891525867)

  主要职责: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改革措施;承办下放和委托至镇级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和代办服务工作,为辖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咨询答复等便民服务;落实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相关工作;落实村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