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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13 10:37
项目概况

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高新区张岭村6组(陕西云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17 9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AK-2023017

项目名称: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

服务

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实地指界工作,耕地认定台账待各镇办申报自查验收后30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地块核实整改指界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声明);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14 至 2023年1116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高新区张岭村6组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17 09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1709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汉滨区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1

联系方式:1899257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云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高新区张岭村6组

联系方式:0915-3350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915-3350005

陕西云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