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1批次食品合格和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3 10:29

9月14日至11月10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蜂产品、饼干、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食品共9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4批次;调味品7批次;蛋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7批次;糕点6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4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2批次;饼干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等污染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康市汉滨区万人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1批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安康市汉滨区润萌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安康市汉滨区利昌果业店销售的猕猴桃,1批次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