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关于2023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1-10 19:38 |
2023年4月,陕西省秦岭办在安康市汉滨区开展秦岭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反馈“汉滨区问题图斑(23_04_610902009)原认定结论为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发现:1.去横洞施工地至城区沿途有大量渣土车在运洞渣。2.除审批的弃渣场位置外还有2处洞渣堆放点,其中1处正在外运洞渣。中铁九局西康高铁 XKZQ-7标段项目经理部二工区不能提供相关审批资料。3.弃渣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扬尘严重,管理混乱”问题,由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牵头整改问题1和问题2。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截止2023年9月11日问题1和问题2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管辖范围和工作职责,我局及时开展该项目临时用地合法性审查,经核实,中铁九局西康高铁 XKZQ-7标段项目用地,已于2023年1月4日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了《关于西安至安康高速铁路工程XKZQ-7标段(汉滨段)临时用地的批复》(安自然资临发【2023】1号),属于合法合规用地项目,对检查发现的1处洞渣堆放点,属于已批准的合法临时用地,我局已函告属地建民办加强监管,随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另1处洞渣堆放点,不属于合法临时用地的,我局已责令该企业立行立改,在限期内清理了堆放的弃渣,恢复了土地原状,已完成了整改;
同时对不属于汉滨管辖范围的2处指定弃渣场,我局已函告高新区整治。
后期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切实夯实建民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相关印证资料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3年11月10日
整改前照片
整改后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