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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进管评退”强化考核指标全过程管理

时间:2023-11-08 10:01  作者:源自: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要求,提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汉滨区探索出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考核指标设置、优化、评估、退出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考核指标全过程管理。

坚持“三个突出”,严把指标“准入”。制定“五准入”“四不得”指标设置依据,明确指标准入“门槛”,确保从源头控制指标规模。指标设置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中央倡导什么、强调什么,就考核什么”的鲜明导向,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转化为可考量、可评价的考核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全面承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和市考年度任务,紧密对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设置引领性、支撑性、关键性指标;突出差异化考核,立足街镇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部门职能职责等,设置个性指标,倾斜分值权重。2023年取消和归并考核指标13项,指标数量得到大幅压减。

突出精简规范,强化指标管理。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对考核指标设置程序和考核方式程序进行完善,对指标设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结果审定等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务求程序清晰,简洁高效。明确指标设置包括制定体系、分解任务、审核完善及印发实施四个环节,设计好谁制定、谁审核、谁审定的程序。更加注重指标完成全过程考核,既看平时工作推进情况,又考全年工作实绩成效,要求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指标年度结果的重要依据。今年共召开2次指标设置专题会议,对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和评分细则进行3轮集中审核,提出修改建议单50余份。

严肃纪律约束,适时评估复核。针对年终考核收集反馈的个别指标“痕迹要求过重”“考核数据质量不高”“结果差异不明显”等问题,建立指标评估复核机制。规定在年终考核结束后适时启动指标数据质量、结果质效的抽查复核工作,并将评估复核结果作为指标牵头部门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结果认定敷衍塞责、失真失实等问题,在考核综合分中扣减一定分值。通过严格工作纪律要求,进一步拧紧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链条,提升考核工作质效。

疏通指标“出口”,健全退出机制。为有力有效发挥考核工作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加乘效应,切实解决指标体系“扩容易瘦身难”问题,健全完善指标退出机制。首次明确三个退出考核体系的“出口”,对上级不再考核、结果弄虚作假等退出情形进行制度化规范。要求考核指标必须与时俱进,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及考核工作成效等及时调整优化。对不符合时代要求的及时有序退出,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实行质量退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进行强制退出,形成指标“准入—管理—评估—退出”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