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早阳镇东湾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0-27 11:29 |
汉滨区早阳镇东湾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15:00: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ZBCG-AK2023-051
2、项目名称:汉滨区早阳镇东湾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98556.52元
4、最高限价:598556.52元
5、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8556.52 |
598556.52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⑤《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15:00:00分
地点: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早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地址:汉滨区早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15-37504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念琴
电 话:1829157760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城市风景1号楼北侧楼5楼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