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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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10-11 14:5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23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N-CG-2023010

项目名称: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

1()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质,会议现场须提交以上资格证明复印件供现场审验,缺项或审核不合格的,将自动丧失参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11日至202310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注: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后续磋商会议。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23900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239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13409153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事处金川村三组497号

联系方式:17764736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7764736659


陕西百纳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