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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9-11 11:15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审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程序,对高新森林小区政府安置住房项目成本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XD2023-AK-017

2、项目名称:高新森林小区政府安置住房项目成本审核

3、预算金额:290000.00

4、最高限价:290000.00

5、采购需求:汉滨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服务项目,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高新森林小区政府安置住房项目成本审核(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详见磋商文件内附格式),并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牵头方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人。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⑤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共同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若为联合体投标,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第1、2、4、5、6条要求的内容,各联合体单位均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911日至20239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方式: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1栋2单元301)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92108:00

地点: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1栋2单元30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审计局

联系人:赵婧

地址:汉滨区鼓楼街54号

电话:138915551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红

电话:1870915912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1栋2单元301


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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