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关于建立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8-28 14:47 |
为进一步优化汉滨区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测绘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方便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选择测绘资质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陕西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运行规则》(以下简称《运行规则》)等有关要求,决定征集符合条件的测绘资质企业进入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运行规则》第五条要求,凡申请列入“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应具备工程测量(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资质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信用信息、未发生因提交虚假测绘成果或不合格测绘成果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在汉滨区范围内开展测绘工作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
二、申报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于2023年9月30日前携带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至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资源调查和空间规划股409室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将申请表(附件1)WORD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申报资料
测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资源调查和空间规划股提交下列材料:
1.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2.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附件2);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4.汉滨区域内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
5.本单位保密管理体系及措施证明材料;
6.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务合同等。
四、相关要求
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审核通过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即纳入名录库。
按照《运行规则》第四、六条规定,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达到申报条件的测绘资质单位可随时进行申报,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每年更新名录。
对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一经发现有违反《运行规则》第十条规定以下行为之一的,撤除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自撤除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列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为取得“多测合一”业务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测绘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2.以其他测绘资质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违法转包、分包测绘项目的。
3.测绘中介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或与实际运行情况不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存在安全、保密隐患的。
4.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不符合该单位原有技术等级标准,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5.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中,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
6.被市自然资源局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7.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接“多测合一”业务的。
8.因不公平竞争造成测绘成果质量低劣,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
除此之外因伪造测绘成果或测绘成果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涉及重大违法犯罪的,三年内不得列入“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报信用监管部门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联系人:鲁小琳
电 话:0915-3210902
邮 箱:306097327@qq.com
附件:
1.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2.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
3.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2023年8月28日
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
|||
单位名称 |
(名称并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法人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联系人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 |
|
有效期至 |
|
专业范围 |
(填写测绘资质证书上对应专业范围) |
||
单位测绘专业 从业人数 |
(总x人,其中高级职称x人,中级职称x人,初级职称x人,注册测绘师x人) |
||
单位近三年 工程业绩 |
(简介,必填) |
||
单位近三年信用及所获荣誉情况 |
(简介,必填) |
||
市自然资源局 汉滨分局审核意见 |
|
附件1
附件2
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我单位自愿申请加入汉滨区“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现向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承诺:
一、本次申报“多测合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内容及信息完整、准确。
二、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陕西省测绘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接受测绘行业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
三、本单位知悉《安康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运行规则》内容,并将在“多测合一”业务中认真履行有关要求。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或存在不真实内容,本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技术人员信息汇总表(表头加盖单位公章)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等级 |
职称专业 |
在本单位入职时间 |
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