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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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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8-26 11:3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报,受西风槽和偏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8月25日至27日我市有一次大范围的暴雨天气过程,强降雨集中时段在25日夜间至26日夜间,过程伴有短时暴雨大暴雨。安康市气象台8月26日03时31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镇坪县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8月26日07时23分升级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紫阳县、岚泉县、平利县、白河县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
  省防总已于8月25日12时启动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目前我市旬阳市、岚皋县、镇坪县、紫阳县已相继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鉴于当前防汛严峻形势,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决定于2023年8月26日10时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市防指和市水利局派驻各县(市、区)的督导指导组要积极协助县(市、区)特别是重点落雨区做好防汛救灾和专业指导,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