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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领域

索引号: QHBJ/2023-0046 公开责任部门: 区环境保护局
公开日期: 2023-07-31 12: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3年5月—2023年7月)

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时间:2023731

序号

县(区)

生态环境乱象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1

汉滨区

收到网信平台转来市信访局(编号:612023032235039)来访投诉,反映“安康学院锅炉房烟囱依然排出呛鼻的油烟气体,严重危害住户健康,至今没有整改到位”。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安康学院江南校区使用一台(1吨)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2015燃料改为天然气),2019年按照我局要求,完成了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锅炉排放管道目测25米(高空排放),每年使用270天,为每日17—21时,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热水,现场检查时该院校一台0.5吨锅炉处于停用。要求该院1、立即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外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报告上报我局;2、立即拆除停用的锅炉。目前,该院已经委托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限值,同时对停用的锅炉进行了拆除。

2

汉滨区

2023年6月8日我局收到市生态环境局转来第65期舆情预警提示函,微博账号“秦观四海”反映“安康中海加油站违规进行河道加盖、占用林地扩张和污水直排汉江”舆情。

经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据加油站负责人介绍,该企业已经在林业部门和河道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现场暂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1、安康中海加油站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做好油气回收及环境管理等工作,及时委托具有检测资质检测单位进行2023年度油气回收检测;2、洗车房清洗废水经过沉淀等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官网,严禁乱排乱放;3、加强企业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管理,定期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杜绝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3

汉滨区

2023年7月20日收到区督查办转来《专项问题交办单》(第19号)交办单,反馈“金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料堆未覆盖、厂区积尘较重”问题。

我局执法人员对问题进行查处,现场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一是物料进入大棚内堆放,对不能进入大棚堆放的物料做好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二是正常使用洗车台,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三是加强管理,做好场区的清扫、洒水等环境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局将会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