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汉滨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4 20:57

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32号)要求,2023年7月24日,汉滨区特岗办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现场资格复审,其中有9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规定需要对形成的空缺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形成递补名单如下:


序号

区县

乡镇

姓名

性别

学段

学科

准考证号

分数线

1

汉滨区

农村学校

卜钰

初中

初中语文

69011040034

126.50

2

汉滨区

农村学校

张昌英

初中

初中语文

69011040060

3

汉滨区

农村学校

皮兴涛

初中

初中数学

69011050250

96.00

4

汉滨区

农村学校

卜兆伟

初中

初中化学

69011110694

123.00

5

汉滨区

农村学校

黄朝杰

初中

初中音乐

69011140904

114.00

6

汉滨区

农村学校

李莜莜

小学

小学语文

69012041087

127.50

7

汉滨区

农村学校

周羽

小学

小学英语

69012062009

149.00

8

汉滨区

农村学校

肖紫渝

小学

小学音乐

69012142439

113.00

9

汉滨区

农村学校

刘磊

小学

小学信息技术

69012172736

113.00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

(8:00-12:00、15:00--18:00)。 

(二)地点:汉滨区教体局四楼404办公室 (汉滨区五星街127号)。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承诺书; 

6.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7.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考生,需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递补只进行一次。

2.所有资料按照顺序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写清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3.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随时关注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相关通知。

联系电话0915-3212705 

 

 

 

汉滨区特岗办

2023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