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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23-003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6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13 08:38

 

汉政办发2023〕6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7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7月份安排重点项目、经济发展、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4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交证即交地”改革、“帮办代办”、“水电气信”基础配套服务等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及镇办负责)

2.加快推进安康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由晏清泉、李杰伟、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及瀛湖镇配合)

3.加快推动康渝高铁项目征地拆迁,督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建设。(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相关镇办配合)

4.加快G316国道改建、G211石梯至张滩段、S210紫荆至茅溪段、茨沟东镇社区至三县堡、吉田路天山至田坝段等在建公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办理张滩至关家公路(一期)、紫荆过境线、蒿坪至大竹园公路、县河财梁社区至平利县蒋家坪公路、汉滨区吉河至县河公路吉河至自立段(一期)、中枧桥、益家河大桥等项目前期手续。(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5.到北京、江苏、浙江等地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筹备第七届丝博会;对接推进两轮电动车组装基地及共享电单车运营、苏州康鸿集团、宁波福优尔科技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做好来汉考察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经贸局、区人社局、区招商服务中心、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管委会、区发投集团负责)

二、经济发展

6.完成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调研,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营商环境审计问题整改。(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7.加快推进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省级经开区创建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经贸局、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8.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开展系列“亲商助企”活动。(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贸局负责,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配合)

三、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

9.督导完成2022年扶贫资产确权移交工作,实施2023年第一批小额信贷风险代偿;协助各经营主体做好产业联盟、联合社巩固提升工作。(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及各镇办负责)

10.开展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排查整治;完成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林业产业奖补资金兑付工作;筹备“83.7.31”特大洪水灾害40周年警示纪念活动。(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及各镇办负责)

四、城乡建设

11.推进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扫尾攻坚;加快五星小学、长春初中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征安办及相关镇办负责,区法院、区司法局配合)

12.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五里镇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住建局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13.推进中心城区马路市场整治、无物业小区服务管理、公厕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创文办、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

五、生态环保

14.督导露天矿山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和卫片执法、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及相关镇办配合)

15.督促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交办问题整改;加快实施蒿坪河汉滨区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项目,筹备召开蒿坪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专班工作会;加快大竹园镇猪槽沟、线麻沟水土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早阳镇鑫潮福矿业督察问题整改。(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六、民生事业

16.开展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专委、镇办负责)

17.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验及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江北街道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镇(街道)档案建设;开展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及旅游民宿项目建设。(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文旅广电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8.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复审问题整改和创建达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健康细胞示范建设验收;切实抓好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区三院、区中医院项目建设。(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国卫复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负责)

19.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加快推进高井中学和职教中心等重点教育项目建设;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防溺水及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筹备召开区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20.持续推进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发放,做好涉军领域矛盾化解,筹备开展“八一”驻军部队走访慰问。(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七、社会治理

21.持续推进违规坟墓整治工作。(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22.持续开展反诈、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扎实推进九率一度和平安建设宣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督察检查。(由文动同志牵头,区司法局负责)

23.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汛和交通综合执法整治行动。(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八、其他工作

24.完成2022年度“三区”科技人才考核,选派落实2023年度“三区”科技人才。(由文动同志牵头,区科技局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