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7-12 16:54 |
序号 |
事项类别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
审核依据 |
行政执法主体 |
1 |
行政处罚 |
对自然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含本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2 |
行政处罚 |
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额达到第一项所列数额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3 |
行政处罚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4 |
行政处罚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或者营业执照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5 |
行政处罚 |
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6 |
行政处罚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7 |
行政处罚 |
经过听证程序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8 |
行政强制 |
查封场所、查封设施将导致市场主体停产停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9 |
行政强制 |
扣押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导致市场主体停产停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
10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
汉滨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