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23-0027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3-06-13 13:53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3〕49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6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3〕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6月份安排重点项目、经济发展、巩固衔接及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27项。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

1.督促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实现双过半目标。(区政府各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镇办负责)

2.筹备二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观摩活动。(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镇办配合)

3.加快推进安康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由晏清泉、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发改局负责,相关部门及瀛湖镇配合)

4.加快康渝高铁项目征地拆迁,督导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建设。(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相关镇办配合)

5.加快G316国道改建、G211石梯至张滩段、S210紫荆至茅溪段、茨沟东镇社区至三县堡、吉田路天山至田坝段、晏坝镇猪场路等在建公路项目建设进度。(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6.召开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组织开展小分队招商;做好吾悦广场惠企纾困帮扶。(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经贸局、区人社局、区招商服务中心、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管委会、区发投集团负责)

二、经济发展

7.做好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监测预警、提醒督办。(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8.加快推进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省级经开区创建工作。(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经贸局、五里工业集中区(安康城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9.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开展系列“亲商助企”活动。(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贸局负责,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配合)

三、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

10.做好汉武两地互访活动衔接保障。(由许文涛同志牵头,区发改局、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1.督导财政衔接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统筹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帮扶镇村规划编制等工作,完成供销综合改革、破解张滩供销社破产改制遗留相关问题。(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社及各镇办负责)

12.指导做好“三夏”工作;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月河灌区节水改造、水保及移民后扶等重点项目建设;迎接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市县联合检查及验收工作;开展安康城区防汛应急撤离演练,做好水旱灾害防治。(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及各镇办负责)

四、城乡建设

13.推进中心城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扫尾攻坚和五星小学、长春初中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征安办及相关镇办负责,区法院、区司法局配合)

14.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心城区无物业小区服务管理、五里镇省级乡村示范镇建设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住建局负责,相关部门及镇办配合)

15.推进中心城区马路市场整治、公厕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督导端午节、第23届汉江龙舟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创文办、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

五、生态环保

16.督导露天矿山隐患问题排查整治、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整改。(由李杰伟同志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区城管执法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及相关镇办配合)

17.集中开展全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由周本才同志牵头,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8.督促市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交办问题整改;加快蒿坪河汉滨区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完成6月份水质应急监测;加快大竹园镇猪槽沟、线麻沟水土污染综合治理;启动汉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六、民生事业

19.开展违规坟墓整治;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智慧社区”等项目建设;做好低保复查复核工作。(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民政局负责)

20.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周期复审、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及“两节两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督导检查。(由王义清同志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负责)

21.做好中考组考工作;加快推进高井中学和职教中心等重点教育项目建设;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防溺水及汛期安全专项督查。(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教体局负责)

22.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及配合保障工作,做好涉军领域重点人员矛盾化解工作。(由陈康玲同志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23.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验收档案建设、自查整改工作;做好龙舟节期间的旅游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吾悦广场商旅融合促消活动;做好“陕茶1号”种业保护基地和富硒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工作。(由文动同志牵头,区文旅广电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七、社会治理

24.筹备龙舟节信访安全保障会议。(由晏清泉同志牵头,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及各镇办负责)

2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督察检查。(由文动同志牵头,区司法局负责)

26.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综合执法整治行动。(由徐兴平同志牵头,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八、其他工作

27.深入开展指导15家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开展科普宣传知识讲座工作;督促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完善申报资料。(由文动同志牵头,区科技局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