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审定汉滨区供水工程水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3-10 08:36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2日第54号令)及价格监测有关规定,同时按照区政府审定后《盘活汉滨区供水工程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方案》中“为了提高企业参与汉滨区供水工程特许经营权盘活积极性,在供水定价方面把握以市场价格为前提,供水单价要略高于原有供水单价”要求,将原来供水收费标准(原水供应单价为0.85元/每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为0.05元/每立方米、自来水供应单价为2.2元/每立方米)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参照现行原水运行成本情况,黄石滩水库原水价格 为每立方米0.85元,农业灌溉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0.1元,计量方式以水库主管道流量仪供水计量计算。
二、 汉滨区39处农村安全饮水供水水价按照供水工程 分扬程价格分别为:自流饮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45元,泵站抽水价格分别为:100米以下扬程每立方米2.75元、100米-200米扬程每立方米2.95元。
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