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3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3-0026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26 10:1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源水厂扩容改造工程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镇杨营村2组 |
陕西省水务集团恒口供水有限公司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镇杨营村2组。项目更换原有水厂泵站水泵(两用一备),新建泵站一座(两用一备),新建输水管线 400m。净水厂新建水处理系统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 5500m3/d,源水由取水设施加压引入净水厂的水处理池,经过混合反应、絮凝沉淀、超滤膜过滤、消毒处理后进入清水池贮存,然后经配水管道送入配水管道系统。延伸原有配水管线11887米,项目建成后水厂供水能力为 16500m3/d。项目总投资6100万元,环保投资51万元,投资比例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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