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清单(3个) | ||
索引号 | QHBJ/2023-0024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29 09:05 |
序号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1 |
安康烨林兴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赵兴刚 |
安康烨林兴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在厂区内堆放的大量砂土、石子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规范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未设置不低于堆体高度的围挡。 |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陕G环罚[2023]5号 |
3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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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吕小勇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违反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建设施工的安康市长春路七里沟立交工程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了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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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陕G环罚[2023]4号 |
4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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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安康市聚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钱辉 |
安康市聚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 |
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区建设了部分围挡,但围挡高度为高于堆放的物料高度,物料堆放占地面积约500㎡(不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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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陕G环罚[2023]28号 |
3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