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领域 > 正文内容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
索引号 QHBJ/2023-0022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28 09:00

序号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机关和日期

备注

1

安康市汉滨区丰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王安丽

安康市汉滨区丰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安康市汉滨区丰鑫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一般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


陕G环罚[2023]2号

0.34524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