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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3-0024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3-05-19 15:12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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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巩固

提升工作方案

 

为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19-2030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发展理念。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大力发展健康相关产业和服务业,将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和城镇规划、建设全过程;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实施和监督机制;加大对医疗卫生健康和慢性病防治的经费投入;全面提高慢性病防控和居民健康水平,将居民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形成居民健康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区政府统一领导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跨部门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众参与示范区建设,形成强大合力,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示范区建设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坚持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汉滨建设有机融合、同步推进。认真梳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汉滨建设工作内容与指标,将相同内容和指标合并,不同内容和指标相互补充完善,制定工作目标,形成责任清单,实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汉滨建设在组织机构、政策制定、管理督导、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资料完善上的有机融合、同步推进,达到良好建设效果。

(二)建设目标

持续巩固和深入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慢性病防控和健康汉滨建设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产业充分发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水平有效提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慢性病自我管理能力和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稳步提升;健康教育宣传形式更加多样有效;全民健身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医防深入融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更加健全;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重点慢性病管理更加规范;重大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区域信息平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更加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中医药健康事业充分发展,有特色、可复制的慢性病防控经验有效推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汉滨建设有效融合,底色更亮、成色更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慢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规范开展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定期组织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为掌握重点慢性病及影响因素提供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监测平台,规范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监测,对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和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分析。充分利用省、市和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区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健康社区(村庄)、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街区和健康社团建设,确保各类健康细胞逐年增加。到2023年6月底前,健康社区(村庄)覆盖率达到40%以上,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分别达到10个以上,健康步道、健康小屋达到3个以上。(区民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分别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及建设单位具体落实)

(三)强化自助检测点建设。积极组织在全区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方便群众进行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的自助检测,做好检测结果的登记,及时将检测结果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个性化健康指导。(区卫健局牵头,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落实)

(四)强化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37%以上。全面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在社区(村)建设15分钟健身圈,保障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公共体育场地、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3年底、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9㎡及以上和2.3㎡及以上,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达到70%和90%。推广全民健身行动,组建5个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并进行登记备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即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80分及以上学生的比率达到50%以上。(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分别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五)全力开展控烟行动。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禁烟监督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积极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和戒烟服务,开展戒烟服务培训和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分别达到80%以上和100%。通过控烟行动,逐年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到2023年底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4.5%,2030年低于20%。(区爱卫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及区属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六)推进“三减三健”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传。在每年5月的第三周“全民营养周”、9月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9月第三周“915减盐周”、9月20“全国爱牙日”、10月20“世界骨质疏松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广使用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对适龄儿童(7-9岁)开展窝沟封闭服务,适龄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开展12岁儿童患龋率调查,确保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将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逐年提高检测率;积极开展以“三减三健”为主题的厨艺大赛、健骨操、减重比赛等特色活动。在健康社区配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至少招募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保证每个健康社区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医院“五进活动”。(区卫健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加强慢病防控体系建设。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健康汉滨建设有机融合、同步推进;将慢性病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立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卫生机构的深度合作,各自发挥专业优势履行慢性病综合防治职责。每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慢病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至少进行2次慢性病防治培训。(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分别牵头,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落实)

(八)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在各类“卫生日”广泛开展主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每月不少于2次。推广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进行健康教育制度。在寄宿制学校和600名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2030年达到90%。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的健康教育课,保证以班级为单位的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课程≥6学时。进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四类核心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居民核心知识知晓率,2023年居民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66条)进行居民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宣传,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系统,定期发布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报告。(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分别牵头、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合落实)

(九)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方式,做好慢性病全程管理。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每年学生健康体检率≥90%,做好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和分析,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落实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至少每2年1次体检),做好健康体检人员的登记和健康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健康体检覆盖率≥50%。(区卫健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分别牵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落实)。

(十)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阻肺等重大疾病筛查和早期诊断,及时发现慢性病高危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在全区70%以上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和大便隐血检测;充分利用健康档案和健康体检积极开展慢性病高危人群筛查、登记和管理,慢性病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100%、健康管理率达到30%以上。组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活动,2023年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50%。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公卫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信息共享;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提高慢性病患者治疗质量。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5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提高医疗机构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培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服务区)覆盖率和服务能力。在全区所有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中医服务区),并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确保7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为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健局牵头,区医保局配合,区属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

(十一)加强医疗和养老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相关政策;动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落实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药物绿色通道,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省级医保报销药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慢性病防控,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慢性病防控效率和质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在新城街道、老城街道、江北街道、建民街道开设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确保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达到100%。提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在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分别牵头,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十二)坚持创新示范引领。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探索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经验,撰写案例,进行推广,提升慢性病防控效果。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城镇、文明创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等项目有机结合。促成示范区建设与健康城市创建在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模式的有机结合,到达1+1>2的实际效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示范区建设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由区卫健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慢性病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要密切配合,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共交通工具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健康汉滨建设相关工作。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有效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要提炼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和健康汉滨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推介报道,增强群众对工作认可度、提升满意度,积极营造全面健康、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巩固提升工作列入重要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各部门、各镇办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对工作推进有力,达到上级有关要求,取得明显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成效,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汉滨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大林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  飞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义清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  波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贺立平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忠安  区发改局局长

胡登基  区卫健局局长

罗  峰  区人社局局长

刘正保  区财政局局长

王玉桥  区总工会副主席

徐信波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陈  钢  区教体局局长

席鸿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增武  区民政局局长

杨  琳  区科技局局长

张峰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向  阳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赵志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由胡登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英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