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政府法制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13 09:21 |
2022年,汉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汉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夯实。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印发《汉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2022—2025年)》,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将2022年确定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年,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工作落实,全面完成项目评选申报、网上知识问答等相关工作,于2023年2月接受省委依法治省办实地核查。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进一步拧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链条。四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紧盯各部门、各镇办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察检查,通过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坚持职权法定,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汉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全面实施“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路”和“综合窗口受理”模式,部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60%以上,申请材料精简40%以上。对照“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24项。2022年累计受理各类审批及服务事项187921件(其中承诺5138件、即办件182783件),按期办结率为100%,未出现过期件,群众“好差评”满意率达到98.84%。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出“政府买单、邮政跑腿”的“政务专递”业务,累计免费邮寄1400余次。设立“帮办代办”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全年帮办代办服务12228件次,有效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制定出台《汉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向镇(办)延伸工作实施方案》《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向镇(办)延伸工作指南》,延伸镇(办)可办理事项83项,实现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全面推行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方式的日常监管机制。2022年制定实施抽检计划15个,检查市场主体2262户,制定实施部门联合抽检计划11个,检查市场主体30户,列入异常经营184户。
(三)坚持科学决策,体制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汉滨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规则》《汉滨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凡是涉及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一律按程序实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决策质量。2022年共审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70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共审查区政府各类文件17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6名法律专家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定《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着力构建区、镇两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四)坚持公正执法,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定《汉滨区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办法》,组织全区32个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和27个镇(街道)申领、换发和换领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共计完成全区1376个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换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水平。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对全区2022年办结的16821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查检查,抽检19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和交叉评查,共发现问题4处,已督促责任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四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委托事项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坚持有效监督,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高度重视“两代一委”意见建议的办理答复,按时办结率100%。二是畅通监督渠道。畅通“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全年累计办理群众反映各类事项28147件,按期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5%。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2022年,区政府网站更新各类不涉密信息9421条,发布各类政策文件等信息176条、政务服务事项2797项、政务要闻等动态2300余条,维护专题栏目24个,新增专题栏目5个,发布解读信息1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次。
(六)坚持法治惠民,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制定出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公正合理、高效便捷、运行流畅、严格监督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依法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6件、行政应诉案件51件。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有效。深入开展“三力联调”和“无忧调解超市”创建,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26件,调解成功2708件,调解成功率达99.34%。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依托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两级工作站27个、站点387个,实现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2022年,共办理公证案件749件,法律援助案件1015件,解答法律咨询6466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98万元。四是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深入。全面深化“321”基层治理模式,大力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区38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型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全区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七)坚持精准普法,法治素养全面提升。一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宣讲团、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四支队伍”建设,点线结合,分工协作,着力构建普法宣传教育网络,为全区普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顺利完成中原、石梯、江北等8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预计2023年5月份可通过省司法厅评估验收。老城街道鼓楼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将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推动全区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年共开展法治讲座646场(其中走千村入万户“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大宣讲603场),发放宣传资料27万余份,发放宣传品5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需进一步发力,社会面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公众参与度、融入度、知晓率有待提升;二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还需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品牌不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持续拓展创建成果,打造特色品牌,为汉滨舞龙头走前列引领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不断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持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形成全区各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完善“三力联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精心打造法治特色亮点品牌。积极探索创新法治文化阵地、智慧普法矩阵、法治宣传载体建设,精心打造具有汉滨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形成全区共谋、全域共建、全面共治、全民共享的法治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