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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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5-05 16:57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3年4月份)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处罚〔2023〕46号

 安康市汉滨区江南眼镜经营部解放路分店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安康市汉滨区江南眼镜经营部解放路分店

陈中云

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6

 

2

安汉市监处罚〔2023〕45号

安康市汉滨区匠心精益眼镜视光中心解放路分店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安康市汉滨区匠心精益眼镜视光中心解放路分店

陈梓康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6

 

3

安汉市监处罚〔2023〕60号

安康市汉滨区明目悦视眼镜店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安康市汉滨区明目悦视眼镜店使用

黄经强

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0

 

4

安汉市监处罚〔2023〕59号

安康市汉滨区博高达眼镜店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安康市汉滨区博高达眼镜店

熊嫒嫒

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0

 

5

汉滨市监处罚〔2023〕58

发布虚假广告案

安康市汉滨区金朵儿美容工作室

汪斓斓

经查,该工作室自行设计“28天美白调肤计划 无效退款”字样的横幅广告悬挂于店内用于销售推销“娇尔曼”系列普通化妆品。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17

 

6

汉滨市监处罚[2023]43号

安康市汉滨区乐和商行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乐和商行

 

朱远军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15

 

7

汉滨市监处罚[2023]44号

安康市汉滨区红点点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红点点商行

 

毛玉萍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03

 

8

汉滨市监处罚[2023]47号

安康市汉滨区周优乐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周优乐商店

周自宇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4.11

 

9

汉滨市监处罚[2023]48号

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捷的便利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捷的便利店

冯雷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4.11

 

10

(汉滨)市监处罚[2023]49号

安康汇美堂有限公司

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安康汇美堂有限公司

牛玉霞

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14

 

11

(汉滨)市监处罚[2023]50号

安康市汉滨区金生顺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金生顺商行

张慧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13

 

12

(汉滨)市监处罚[2023]51号

安康市汉滨区唐红娟饰品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唐红娟饰品批发部

唐红娟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2.24

 

13

(汉滨)市监处罚[2023]53号

安康市汉滨区运翠果品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运翠果品商行

吴忠成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20

 

14

(汉滨)市监处罚[2023]54号

安康市汉滨区碧水容颜女子养生馆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碧水容颜女子养生馆

王业红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14

 

15

(汉滨)市监处罚[2023]56号

安康市汉滨区伟琴百货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伟琴百货批发部

鲍昌伟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24

 

16

(汉滨)市监处罚[2023]57号

杜三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杜三东

杜三东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03.24

 

17

汉滨市监处〔202366

汉滨区济世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高杰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处理意见: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5日

 

18

汉滨市监处〔202368

汉滨区康馨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陈忠桥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处理意见: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处以罚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