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22 10: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2万吨/年高纯结晶硫化钠(电子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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