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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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3-23 09:3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环城南路环卫专用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滨区环城南路环卫专用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四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汉滨区环城南路环卫专用停车场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功能或目标:对停车场内的水电进行合理规划建设;需满足的要求:实现基础水电安全规范、消防应急及满足日常作业清洗需求配套条件。

2.项目总预算为2830000元。

3.项目最高限价为2830000 元。

4.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出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20201月至今)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322日起至2023324(每天8: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327日上午10:00时

谈判时间:2023327日上午10:00时

谈判地点: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人:刘苗苗

联系电话:18009158811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