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14”婚姻登记服务的通告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3 15:44 |
广大市民朋友:
为满足人民群众在“2.14”办理婚姻登记的心愿,汉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将在“2.14”当天,通过增设办证窗口、提前到岗、中午不休、补充人员力量、强化登记服务等举措,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登记
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预约婚姻登记:
(一)关注微信公众号“陕西民政”、“汉滨政务网厅”选择婚姻登记预约。
(二)登录陕西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击右下角的婚姻登记预约栏目进行预约。
(三)电话预约:采取电话预约方式,提前拨打0915—8997595进行预约,当天无法进行预约。
(四)离婚业务登记,可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登记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必须与实际相符,即未婚、离婚(判决书+效证明或者是调解书、离婚证)、丧偶(原配偶的医学死亡证明);军人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3张)。
三、注意事项
(一)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00。
(二)办理地址: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三)咨询电话:0915-8997595。
(四)疫情防控。加强自我管理,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办证大厅。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