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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3-01-14 18:30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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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公告

经市气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会商研判,受冷空气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达到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按照《安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函〔20197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月14日11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