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中心敬老院2020-2021年度财政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1-12 17:45 |
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汉滨区中心敬老院2020-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中心敬老院隶属于汉滨区民政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福利事业单位,位于吉河镇前进村二组。汉滨区中心敬老院与原汉滨区光荣院职能属“两院合一”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2019年全区机构改革后,将汉滨区光荣院划归至汉滨区军人事务局,敬老院不再承担此项工作。中心敬老院主要职责是对辖区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残疾人员进行集中供养和服务,占地面积12667.06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公寓楼房间50间,床位100张。
2021年12月末,区中心敬老院共有院民67人,其中:三无人员4人、五保人员63人。共有职工23人,其中:在编人员5人,政府购买服务18人。所有院民均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院民每月零花钱30元。
二、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中心敬老院往来专户--往来专户存款科目反映:
2020年收入总计31,280,25.80元,当年支出总计1,303,784.22元,年末结余1,824,241.58元。
2021年收入总计2,043,788.58元,当年支出总计839,862.98元,年末结余1,203,925.60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原汉滨区光荣院与汉滨区中心敬老院未进行并账处理。
2.沉淀资金501,100.56元闲置2年以上。
四、审计建议
健全管理机制。建议区民政局应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切实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