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资金管理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2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0-26 22:31 |
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市、区)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为了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存在的新情况,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为了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存在的新情况,陕西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安康市委统战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林业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