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QHBJ/2022-0048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11 09:2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邮箱:347844926@qq.com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备注 |
1 |
钡渣临时堆放场及无害化处置项目 |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金星村 |
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金星村。新建钡渣处置场地10000平方米,设置钡渣无害化处置设施1套,全自动制砖生产线1条,使用制硫酸钡法对现有工程产生的钡渣无害化处置后进行综合利用,一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一部分进行制砖处置,其中全自动制砖生产线依托现有工程设备。项目年可处理钡渣2万吨(干基),无害化处置后的钡渣其中1万吨用于制砖,剩余1万吨送往水泥厂和宜昌华臻兴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20.12万元,环保投资51万元,投资比例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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