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 正文内容

汉滨区通报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

时间:2022-10-24 08:06  作者:源自:

现将近期4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例通报如下:

1.金州路食裳汇餐饮工作人员徐某花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重点人群核酸检测。2022年10月10日,汉滨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2.竹集街28号饿了么外卖送餐人员刘某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重点人群核酸检测。2022年10月11日,汉滨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3.睿智天龙酒店员工尹某强、李某洲、彭某召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重点人群核酸检测。2022年10月13日,汉滨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上述三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4.茨沟镇东镇村村民汤某东未如实报告新冠肺炎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被动。2022年10月13日,汉滨公安分局茨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汉滨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