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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2年7月—2022年9月)

文件名称 汉滨区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公示(2022年7月—2022年9月)
索引号 QHBJ/2022-0043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14 11:22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221013

序号

县(区)

                 生态环境乱象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1

汉滨区

2022年4月29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汉滨区张滩镇王湾村村民周鹏在黄洋河桥北头下租赁河滩地堆放砂石料,未完全覆盖及围挡。5月7日,该单位未完成整改措施,进行立案处理,7月7日,周鹏未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跟踪检查时发现,周鹏已将违法行为落实整改到位。

 周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改正违法行为,对砂石料进行全覆盖并设置不低于堆体的围挡。执法人员跟踪检查时发现,周鹏已将原处堆放的约一千方砂石料全部清运,目前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落实整改到位。

2

汉滨区

2022年8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区治霾办任务交办单:反映安康市利源矿业有限公司砂石场内物料未覆盖,路面积尘严重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已落实整改到位。

 该单位已全面停产,正在对剩余物料进行清运,厂外堆放的少量未及时青云的重晶石现场立即使用防尘网全覆盖。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已落实整改到位。

3

汉滨区

2022年8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区治霾办任务交办单:反映安康市龙鑫建材有限公司物料未覆盖,路面积尘严重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已落实整改到位

该单位按照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堆放在“两桥一路”项目物料棚及运输车冲洗台旁边的砂石混合料、其他料堆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对场区道路、场地进行了清扫,使用洒水车对道路不定时进行洒水、冲洗。目前该单位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到位。

4

汉滨区

2022年8月2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区网络舆情通知单:安康鑫丰盈商贸有限公司在张石大道水稳站露天堆放大量砂土、石子,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及围挡。执法人员对此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已落实整改到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在张石大道旁清洗混凝土罐车,对残留物进行清理;水稳站内堆放的沙子、石子等物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扬尘污染;要求汉滨区交通局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按照行业规范加强张石大道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张石大道项目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张滩镇、城东新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张石大道区域的日常巡查检查。目前该单位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到位。

5

汉滨区

2022年9月20日区生态环境分局收到12345工单:金州北路天香华府酒楼的大型冰柜24小时不间断发出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事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已落实整改到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立即对冷藏外机进行检修,定期维护保养,建议将冷藏室制冷模式调成手动,避免夜间开启产生噪声扰民。目前该单位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到位。

6

汉滨区

2022年9月15日一个群众到区生态环境分局来访:反映江北高级中学食堂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事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现已落实整改到位。

该群众反映的事件,在9月3日区城管局收到12345转办单反映同一个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城管局现场勘查,要求对油烟净化设施外机安装隔音降噪设施,对排凤管道进行降噪处理。目前该单位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企业加大环境生态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局将会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执法检查,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