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21年汉滨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17 11:34 |
项目名称:2021年汉滨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资金来源:《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1]24号)、《汉滨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汉区财农[2021]55号)
资金规模:项目总资金1500万元。
建设内容: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1)》标准建设。
实施主体范围:以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围绕各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基地,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周边产业园区进行布局,以茶叶、蔬菜、水果、魔芋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为主,兼顾食用菌、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结合强村富民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整区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建设内容: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包含新建、改扩建),更好地提高设施利用率。主要类型如下:
1.冷藏库。在水果(猕猴桃等)、设施农业(蔬菜、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业(茶叶、魔芋、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基地,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改扩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藏库,用于果蔬贮藏保鲜。
2.气调库。在猕猴桃、蔬菜等呼吸跃变型果蔬生产基地,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3.预冷库。以果蔬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建设预冷库,将采收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在运输、贮藏或加工以前迅速预冷去除田间热和呼吸热,达到相应的贮藏温度,可单独建设,也可配合大型冷藏库同步建设。
4.通风库。选择自然冷源充沛的地区,在临近村镇主要道路,充分利用自然有利地形,采用较好的保温隔热建筑措施和通风方式,建设土建式、组装式通风库,用于萝卜、马铃薯等耐贮果蔬的贮藏保鲜。
5.贮藏窖。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和土地的保温特性,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帮助农户短期贮藏白菜、马铃薯、红薯等耐贮性好的农产品。
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移动冷库、叉车、变压器等不在今年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内)。
项目补助标准:项目补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的原则。一是限定补贴比例上限,其中,冷藏库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40%,通风库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5%,贮藏窖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二是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定上限,单个主体补贴不超过100万元。三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申报,实行建设预立项,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请有建设需求的主体与汉滨区农业农村局产业信息股进行沟通联系,联系电话:0915-3217197。
项目主管单位: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汉滨区财政局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7日
监督电话:0915-321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