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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一批)

文件名称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一批)
索引号 /2022-000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20 09:31

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字〔2021〕134号),有关责任县区、部门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核查验收,以下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10月8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13566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1

编号15汉滨区龙鑫建材有限公司长期存在沿汉江河滩私自开挖、倾倒洗砂废泥行为。安康市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在汉江河滩私设取水设施,违法取水长达12年之久”的问题。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规范河道管理和企业取水行为。

1.对企业存在的私自开挖河滩、倾倒洗砂废泥等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马槽沟开挖面进行刷坡平整,确保河水自然流淌,对倾倒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对沿汉江河滩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2.对江华公司非法取水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拆除非法取水设施,督促企业根据用水需求,按程序申报、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2022年3月底

汉滨区龙鑫建材公司在汉江河滩开挖、倾倒洗砂废泥行为已由汉滨区水利局立案查处,按要求整改恢复河道平整,并处罚款4.47万元;安康市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在汉江河滩私设取水设施,违法取水问题已由汉滨区水利局予以处罚,要求立即停止无证取水行为,并处罚款5.171万元,江华公司现已按照要求办理了取水许可手续。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

编号17:“2021年1至6月,安康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9,同比上升0.9%;优良天数164天,同比减少7天;SO2、NO2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42.9%、5.3%。城市低空污染源治理还不够彻底,部分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不高,汉滨区、汉阴县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大部分未运行”的问题。

完成年度蓝天保卫战考核指标。

1.深入推进“一市一策”驻点研究工作,加强空气质量研判,及时预警突出污染问题,提出治理意见,增强空气质量污染应对能力。

2.各县(市、区)对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建立餐饮店管理台账,分类施策,动员督导经营户依法依规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强化城市低空污染源治理工作,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2021年12月底

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一市一策”驻点研究团队作用,分析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研判存在问题,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印发了《安康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每月制定《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并在网站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反馈、督查督办、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累计下发白色督办单1份,通报2份,督办函2份,提醒函15份,专项问题整改交办函196份。

通过大力整治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优良天数343天,排名全省第一,SO2平均浓度远低于国家一级标准。

汉阴县开展油烟污染问题大排查,重点排查城区内产生油烟污染的露天烧烤门店,要求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规范运行油烟净化设施,避免造成烟尘污染;汉滨区由区城管分局牵头,实行分管领导周巡查、主要领导随机抽查制度,集中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执法整治,截止2021年12月底,全面完成中心城市建成区1257户餐饮门店(含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回头看”核查工作,确保商户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应安尽安、规范使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

编号21:“西安铁路局安康机务段职工食堂餐厨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问题

确保该食堂废水达标排放。

对污水排放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食堂污水暗渠进行改造,确保不再发生污水直排现象。

2021年12月底

汉滨区城管执法分局对该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处罚款2000元,并责成限期改正。该单位缴纳了罚款并对排水口实施了封堵。目前该食堂已停用,周边无餐厨油水混合物外溢或外排现象。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

编号28:“汉滨区、旬阳市多家废品收购站存在收购危废行为”的问题。

杜绝无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私自回收危废行为。

1.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危废品专项联合执法,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依法查处,对违规收、存、运危险废物数量巨大,情节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侦办查处。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向收购站负责人宣传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收购危废的违法后果。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2022年3月底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均印发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经贸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将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给企业,加强常态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购危废的行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汉滨区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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