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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63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8-26 10:38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2〕40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直属机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安康分输站 :

    《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我区境内发生的油气长输管道及设施突发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成立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我区境内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镇办、相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应急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坚持地管理、层级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事故发生地镇办为主,区发改局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突发事故的管道权属企业是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和第一响应者。

4.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油气输送管道突发事故的预案、设备、物资、经费和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培训演练,完善应急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能力。

(四)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运行和群众生活的紧急事故。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涉油气破坏事故。破坏油气储运管道等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2.自然灾害事故。长输油气管道及设施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重大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事故。

3.管道自爆事故。油气长输管道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因管道老化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自事故。

4.超出应急处置能力事故超出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以及跨区级行政区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发改局牵头负责监管汉滨五里镇水泥湾村境内0.5公里天然气长输管道

二、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1.成立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区发改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经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广局、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区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以及五里镇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安康分输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2.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区生态环境分局气象局五里镇组成。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快速组织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对突发事故处置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适时发布有关信息。

(2)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突发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持。

(3)抢险救灾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突发事故的管道企业和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群众疏散、防范次生事故等。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局牵头,突发事故的管道企业、有关医疗单位组成,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区交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五里镇和突发事故的管道企业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

(6)调查处理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等工作。

(7)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应急管理局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运营商的沟通协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8善后工作组:由区人社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等部门牵头,区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及突发事故的管道企业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财产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发改局相关分管领导和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安康分输站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安排部署的一切工作任务和应急抢险应对处置工作。

)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协调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按照新闻宣传组相关职责开展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收集分析互联网上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召集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召开会议;迅速掌握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情况,向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综合协调组相关职责开展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幼儿进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时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幼儿的疏散安置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区经贸局:负责协调工业应急物资的生产、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协调所管辖企业做好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协助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做好事故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及时组织疏导交通,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确保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区民政局:负责受影响人员的妥善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

区财政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抢修救援经费保障,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并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提供相关信息。

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协调组织扑救,并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提供森林火灾火情等相关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督促、检查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受影响的旅游设施的保护和排险;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发生时在旅游景点受困游客的安全和疏散、安置等事宜。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协助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相关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并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事的应急处置,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汇总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区油气长输管道事应急指挥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及时扑灭油气长输管道事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根据需要参与事发地政府抢险救援工作。

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安康分输站: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对所属企业的指挥协调,负责组织抢修所属的受损设施。

根据突发事故进展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三、监测监控和预警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监控

相关镇办和有关部门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预警机制,对油气长输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可能引发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气象及衍生灾害、地质灾害、违章施工、恐怖袭击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信息,对较大以上事故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安委

(二)预报预警预防行动

区气象应及时预报和通报极端天气信息,区自然资源分局部门要加强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相关管道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区气象区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直通渠道,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发生突发事故时,管道权属企业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按相关规定确定事故级别,按级别实施相应应对方案。

)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启动本预案

1.接到有关长输管道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2.接到上级长输管道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3.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启动

4.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响应通讯联络方式

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局电话:3213525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0

区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3213691、3214230.

五、应急救援

(一)指挥和协调

突发事故发生后,管道权属企业应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事故发生地镇办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协调管道企业按照相关处置预案,提出救援方案,统一协调指挥。

1.本预案启动后,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协调调动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事故救援的需要

2.组织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制定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3.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持援工作

4.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支持和援助。突发事故灾难涉及面广、影响特别重大的,在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按国家或省有关预案执行。

(二)现场应急救援处置

1.突发事故的相关企业要迅速切断油气来源,隔离突发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想方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2.公安分局应迅速赶赴突发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3.突发事故发生地镇办应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4.突发事故现场如有人员出现伤亡,区卫部门应立即调集

相关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公安汉滨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等部门第一时间在现场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突发事件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示警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噪音等人身伤害;

7.相关部门及突发事故发生地镇办应及时做好重要设施和目标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

(三)应急状态结束

现场抢险指挥部确认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抢险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社会稳定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信息宣传

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大力宣传违法行为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加强对自然灾害的跟踪监测、预警分析,广泛宣传长输管道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二)人员培训

管道企业要定期对油气长输管道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发改局负责对辖区内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预案演练和评估

管道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经常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

七、其他要求

(一)管道权属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完备救援设备,提高救援各类各级别突发事故能力。

(二)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1.本预案由区发改局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汉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单位、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安康分输站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层级、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及时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