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公告】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汉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关于实施不动产交易办税“一窗办事”的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hzspfwj/2022-0039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23 11:34 |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的通知》(陕税发〔2022〕50号,现就文件要求,决定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办税“一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五里工业集中区、城东新区规划范围以内)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办税(免税)等业务,主要有:商品房、存量房转移登记(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形式)。
二、实施时间
2022年8月23日起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
三、办理流程
现场取号—申请—受理(资料收取、交税)—审核—登薄—发证。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地点
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税务综合受理窗口。
六、“一窗办事”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事”业务申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汉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汉滨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