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22-0060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8-19 15:23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2〕78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改革创新,激活发展动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高效能治理,奋力推动汉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

1.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据国家和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做好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衔接。(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事项的监管,明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闭环,不断提升业务协同能力和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围绕“小切口”改革创新政策举措,推动审批服务由“物理集中”向“化学融合”转变。(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深化汉滨市场监管创新模式。动态调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纳入全流程管理。在餐饮、便利店等行业探索开展“准入即准营”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证照同发”。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鼓励探索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不断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制定完善企业注销指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司法局、汉滨公安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梳理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做好中、省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梳理中、省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建立清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继续完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内容,研究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完善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改进告知承诺制事项分类核查、监管办法。(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结合全省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并公布全区中介机构清单和中介机构资质清单,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着力解决部分中介服务事项市场竞争不充分、乱收费等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对中介服务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按照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服务和监管,着力营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环境。(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开展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适时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按系统、领域对相关事业单位进行机构重塑和功能再造。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适时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和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区委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完善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实效性

8.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的方式进行。制定公布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归并相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协同推进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功能,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职业诚信体系,将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 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重点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信用安康平台深入应用,完善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机制和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出台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程序及救济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倡议、失信核查行动,加大行业失信惩戒力度。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12.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巩固“百日攻坚”工作成果,强化运用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事项库、“好差评”系统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系统延伸。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特色应用及主题服务专栏接入“秦务员” APP。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 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出台《汉滨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方案2022-2025年》,统筹推进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改造扩容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工作,强力打通部门和行业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加快推进“政企通”平台建设。提高政务云平台建管水平,加快党政机关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推进政务部门数据资源汇聚,制定首批数据共享、开放责任清单,建成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门户。开展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建成经济税源一体化监控分析平台,提高税收动态监测和研判能力。完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移动办公覆盖到镇,实现机关内和部门间“一件事”高效协同处理。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加快“i安康”APP、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推出一批集成度较高的便民服务事项。建设多层次安全防御体系,提升电子政务领域“网、云、数、用”安全态势感知和防护能力。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 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在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生产经营、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讯及出生、就业、婚育、退休、终老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以申请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需求为导向,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多个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牵头,区级“一件事 一次办”改革事项牵头单位、相关配合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参加一次 “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通过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以企业群众身份走流程,以工作人员身份坐窗口,以问题为导向优服务,深入查找办事难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服务效能。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举一反三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清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开展帮办代办“春风服务” 行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对产业项目、归雁项目、招商项目实行“一对一”包联服务全覆盖。探索“帮办代办+X”服务模式,将帮办代办与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改革方式集成创新,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工夫跑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规范网上办事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优化完善“安新办”导办系统功能,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辅助在线办理,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操作不便、容易出错、系统卡顿等问题。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力度,提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汉滨公安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合理确定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范围,适当提高审查频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和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到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落实“一站式”集中服务,全流程在线审批、全流程监管。有序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解决“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探索推进“多评合一”。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抓好“标准地”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对投资项目涉审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多本共评”“一评多用”、联合评估评价, 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广电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建立建设工程消防、水、 电、气、通信等审查验收联合工作机制,推行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多方同验”。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限时开展联合验收,提高验收效率,加快项目投产使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惠企利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2.全面落实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标先进地区做法,聚焦短板弱项,对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眼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增强改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的营商环境,擦亮“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招牌。区营商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账户服务中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在企业年报系统中整合市场监管、社保等年报数据。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进办税缴费事项企业网上办、个人掌上办,完善“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在线申办,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区市场监管局、汉滨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继续推进全过程无纸化、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实现交易全过程留痕,提升招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强招投标监管,畅通招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坚决打击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各类市场主体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以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为突破口,大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联办业务“一窗办事”和“网上掌上办理”。推动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核验,公安部门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等对外服务系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公安部-人口库-人像比对服务接口”进行人口信息核验, 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信息,司法部门提供委托、继承、亲属关系等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与用水、用电、用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并行联办,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区自然资源分局、汉滨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区卫健局、区税务局、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结合全区重点产业链,开展产业链金融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加大保险服务力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支农支小业务规模。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提升企业间接融资能力。加大上市公司培育力度,创新构建政、银、企协同联动机制,用足用活用好各类金融政策,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依据陕西省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完善破产简易审理、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和效力,畅通中小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推动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相关限制和惩戒措施,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区人民法院牵头, 区发改局等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加快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加快培育多元化孵化平台,促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各类科技成果与我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高效对接,推进成果转化。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构建连接上下、网格化、数字化科技信息和共享服务平台。用足用好各类科技政策,持续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对纳入科创板培育库及其他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土地供给、规划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深化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健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资源运用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机构,坚决遏制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优化引才用才服务。创新高端人才认定、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精尖特”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丰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引才和柔性引才,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区人社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让企业准确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 即享”,不折不扣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助企纾困政策。深化“互联网+风险推送”,促进税收、补贴、服务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确保市场主体红利应享尽享。区经贸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扎实推进政企互动。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健全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帮扶支持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建立台账、强化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动向、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加强各级涉企部门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和涉企服务能力。健全完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受理、督办、反馈工作机制,吸纳市场主体参与对各部门、各行业服务营商环境效能的满意度测评与行风评议,发挥“好差评”系统和12345 政务服务热线作用,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企业合理合法诉求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改革工作合力

33.加强“三办”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强化区职转办、审改办、营商办协同联动,提升“放管服”改革整体水平,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职转办、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营商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大先进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力度。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鼓励支持各部门大胆创新,创造性落实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加大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更优。区营商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及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加强督查考核。常态化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切实抓好中、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 加大对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职转办、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审改办﹥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举措,夯实责任,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改革担当,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勇于破除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区政府办公室牵头, 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