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对汉滨区2021年度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兑付情况的公告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7-13 08:23 |
按照汉滨区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汉滨区2021年度经营主体贷款贴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息4.75%核算贴息)兑付情况进行公告。
公示单位:汉滨区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安康城区兴安中路民荣曼哈顿5楼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3日
监督电话:12317 0915-3333050 0915-3224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