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索引号: /2022-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2-07-01 18:2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法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加强协调联动 深化行刑衔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近日,汉滨区人民法院、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汉滨公安分局、汉滨区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汉滨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科学高效健全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意见》在总结近年来两法衔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定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提前介入工作制度、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常态化学习交流制度等完善衔接工作机制,使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积极、互动的良性工作关系,实现执法办案理念互通、资源共享。提升办案人员水平、保障人权,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汉滨工作实际,在多次全面调研,充分听取、征求司法机关、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涉嫌犯罪案件和行政案件的移送程序,畅通了案件移送渠道,防止有案难移、有案乱移等现象的发生。

《意见》为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依法全面有效衔接,要求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多方面、全方位对衔接工作进行监督,预防涉嫌犯罪案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事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关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安康市汉滨区四部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违法犯罪聚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新期盼,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谱写汉滨新时代追赶超越、龙头引领新篇章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