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16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6-16 11:33 |
为依法依规推进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水电三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根据《陕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陕建发[2018]121号)规定,现就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目的
(一)评估范围:江北街道沙石厂社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原江北砂石厂)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以规划控制红线图为准。
(二)评估目的: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提供依据。
二、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二)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土地房屋评估和解释答复工作。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房屋征收评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五)企业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业绩);
(六)拟参加本项目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身份证证件(原件);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应提交证件材料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方式:当面提交申请材料。
(二)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地点: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3号楼410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金金,16609151911。
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